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油氣外輸管道工程安全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油氣外輸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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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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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行業(yè)類別 |
陸上油氣管道運輸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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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zhì) |
改擴建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阿克蘇地區(qū)(溫宿、拜城、庫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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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guī)模 |
新建天然氣外輸管道1條,全長152.94km,改造站場1座(克拉2清管站),新建監(jiān)控閥室4座;新建凝析油外輸管道1條,全長246.66km;新建站場3座(大北分輸注入站、克深分輸注入站、中間熱站),新建線路截斷閥室1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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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 |
196751.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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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 |
油氣集輸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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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類比分析法、危險度、事故后果模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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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容器爆炸、灼燙、坍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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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 |
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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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油氣外輸管道工程建設單位經(jīng)營范圍、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資質(zhì)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新建站場選用的工藝技術安全可靠性,新建輸氣和輸油管道路由、閥室選址和平面布置滿足規(guī)范要求。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對安全生產(chǎn)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可研報告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chǎn)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以實現(xiàn)工程安全、平穩(wěn)運行,建成投產(chǎn)后可以達到安全生產(chǎn)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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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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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劉翠翠、于冬水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陳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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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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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佟海波、陳全知、劉翠翠、宋偉、樸松哲、金海霞、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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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宋偉、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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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沙啟躍、徐建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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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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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nèi)容 |
現(xiàn)場資料收集、現(xiàn)場檢查及調(diào)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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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勘查時間 |
2020年6月2日~3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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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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